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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考生守则
作者:  编辑:  复审:   终审:  来源:  点击:   日期:2018-06-14

  一、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或带有本人完整照片的“校园一卡通”)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没有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前丢失证件的,凭学生所在学院开具的证明入场考试。

  二、考生入场后按规定的座次和间隔(单人单桌)就座,考生进入指定位置后,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以备查对。桌面上只准摆放文具和监考教师指定要用的物品。不准在考场设施上书写与考试相关的内容。

  三、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讯设备(如移动电话、智能手表)、录放音机、电子书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与考试有关的文字材料进入考场。考生自带的物品,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答题纸及草稿纸必须是监考教师发放的带有统一标记的纸张。

  四、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不得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五、考生答题前,应在试题及答题纸规定的位置写清自己的姓名、学号等信息。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签字笔书写,按试题顺序作答。答题卡一律用签字笔书写、“2B”铅笔填涂,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否则,不予判分或酌情扣分。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教师解释试题,如遇试题分发有误、字迹模糊、排版印刷错误等问题,可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询问。

  七、考生在考场内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擅自互借文具,不准随意离开座位,不准扰乱考场秩序,不准威胁、侮辱、诽谤、诬陷监考教师。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考试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有夹带小抄、相互抄袭、偷看、传递答案、交换试卷或在试卷上做标记等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严禁替考。

  八、考生提前交卷时应向监考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经监考人员核查后方准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九、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照要求上交试题、答题纸(卡)及草稿纸,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退场。

  十、考生离开考场时应交卷,不准以任何理由携带试题、答题纸(卡)、草稿纸等离开考场,也不得抄录试题。

  十一、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考生如发现监考人员违犯监考守则,不负责任,对作弊行为放任纵容,应积极向学校反映,由学校严肃处理。考生反映考场及监考人员的问题要实名举报,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考试期间开通举报电话:58997737、58997513。

  

教务处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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