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实验中心 >> 规章制度 >> 正文
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机房安全制度
作者:孙晓彦  编辑:李旺  复审:孙晓彦   终审:杜兴东  来源:文化传播学院  点击:   日期:2022-09-12

一、配备灭火器及消防工具,定期检修消防设备,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电气设备、工具的外壳必须安全接地,一般情况下人身不得触及36v以上的带电体。

三、在进行设备检修时,原则上必须断开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电源,并在断开的闸刀上挂上安全牌,如需带电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机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防破坏事故发生。

五、机房内严禁带入与学习无关的存储、音像设备及制品,严防病毒感染。

六、相关操作人员需认真了解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程序,需会用灭火器等。

七、机房内的设备、线路、插座等必须保持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拆卸、移动、接触,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八、机房内的温度、湿度、灰尘等环境因素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或影响其正常运行。

九、机房内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防止过热过载。

十、机房内的数据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或删除,如有重要数据,应及时备份或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 250103
电话:0531-58997345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