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用电
1、定期对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触电,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
2、实验室应按照设计要求,合理布置电源插座,应安装在离地面0.5米以上的位置,避免使用多功能插座和延长线,防止电源线过长、过细、过载或损坏。插座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002-2008,其额定电压和电流应与所用设备相匹配,不得超过插座的额定负荷。使用前应检查插座是否正常工作,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实验室使用的设备应具有自动断电功能,以防止过充、过放、过流或短路等情况发生。如果设备没有自动断电功能,可以使用防过充自动断电插排,从而根据设备的充电状态,自动切断或接通电源,以保护设备和电池。
4、严禁违章搭电与超载用电。严禁私自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具等电器。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使用时,需经实验室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审批,并在使用前后做好检查和关闭。
5、实验室管理人员下班前或遇突然断电时必须关闭电源(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水源、气源、门窗后,才可离开,对拥有电子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同时做到防光、防潮、防晒等措施。
6、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7、实验室内须按区域、实验用房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及时维修。
二、维修与维护
1、所有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和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2、仪器的维修: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并取下所有的饰物(如手表和戒指),谨慎操作。
3、接地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