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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租借管理办法
作者:孙晓彦  编辑:李旺  复审:孙晓彦   终审:杜兴东  来源:文化传播学院  点击:   日期:2022-09-12

因设备折旧及维护等相关费用问题,故在确保教学及课外作业顺利完成的前提下,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所有仪器实验室及设备均对外有偿租赁。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欲申请租借实验室或相关设备者,必须先严格填写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相关申请表,并征得相关领导的书面同意,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申请表必须至少提前一天提交至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公室,不得擅自更改时间,如需更改必须重新履行手续,确保教学及租借正常进行。

二、租借说明

1.服务性收费标准参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服务性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租借使用人对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所用仪器实验室及设备的使用和安全负责。

3.租借使用人应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完全的法律责任、权利与义务,租借使用人应具有承担相关后果的责任能力。

4.租借使用人应遵守我中心所制定的设备使用相关之规定。

5.其余相关设备视具体情况而定,可参照市场价格予以优惠。

三、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文化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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